评价依据:
⑴任务依据(本项由建设单位提供):
①主要任务依据: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委托书;
用人单位已有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
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
效果评价报告书
最近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
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各阶段设计审查的文件及资料内容
近3年职业卫生检测和健康监护资料
用人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职业卫生有关资料,
用人单位生产运行相关资料
②参考依据:安全评价资料及环境评价资料
⑵国家标准及规范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)
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》(卫生部令第49号)
《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》(卫生部令第23号,2002年3月)
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》(卫生部卫法监发[2002]63号)
《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》(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号,2005年7月)
《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》(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7号,2012年6月) 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》(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8号,2012年6月)
《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》(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9号,2012年6月)
《建设项目职业卫生“三同时”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(国家安监总局令第
51号,2012年6月)
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(2012年版)的通知》(安监总安健〔2012〕73号)
《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》(卫生部卫法监发[2002]63号)
《高毒物品目录》 (卫生部卫法监发[2003]142号)
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》(GBZ1)
《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》(GB50187)
《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》(GB5083)
《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》(GB12801)
《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》(GBZ2)
《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》(GBZ/T 189)
《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》(GBZ/T 160)
《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》(GBZ/T192)
《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》(GB50019)
《建筑照明设计标准》(GB50034)
《建筑采光设计标准》(GB/T50033)
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》(GBZ158)
⑶企业依据提供的工作程序、组织、时间安排等(详细内容见后)与本院签订工作合同书,并提供各种需要的资料文件后,本院即可开始进行评价。
职业病危害: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。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: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、物理、生物等因素,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。
职业病危害因素可以分为很多种,这些因素包括: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(如有机溶剂类毒物,铅、锰等金属毒物,粉尘等)、物理(如噪声、高频、微波、紫外线、X射线等)、生物(如炭疽杆菌、森林脑炎病毒等)因素以及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(如不合适的生产布局、劳动制度等)。
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:
根据《职业病防治法》中“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,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、评价”和《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》第二十条“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,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,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”。